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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获奖项目在京揭晓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时间:2018-12-05

  法制网讯 记者王斌 11月23日,由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第二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评选揭晓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信访办、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信访办、上海市信访办、广东省信访局、安徽省信访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信访办、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委员会、山西省信访局、湖南省洞口县信访局共10个单位荣获第二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陕西省西安市信访局、天津市信访办、浙江省台州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上海市嘉定区信访办、湖北省应城市委群众工作部(应城市信访局)5个单位荣获第二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入围奖。
  会上,15家入围单位现场陈述了申报项目情况,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评选委员会的委员通过现场投票,评选出了10个获奖项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委、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军,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顾问张彭发,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办主任韩耕,中国行政法学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学专家杨海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法学专家陈小君,清华大学教授、社会学专家沈原等为获奖单位颁奖。
  2016年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联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共同创设了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评选活动,该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第一个由专业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评价标准和公开评选程序对全国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进行表彰的奖项。奖项设置的目的在于总结、推广我国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有益经验;重点关注、推介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创新举措;激励信访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提高信访机构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推动信访法治化为契机,推进信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据了解,第二届奖项申报工作于2018年4月10日正式启动,截至8月31日,收到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9个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各地区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单位的信访机构。
  据北京市信访办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宗林介绍,奖项初评工作委员会由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研究机构的15位专家组成,他们从项目的法治意义、创新价值、实施效果、推广价值四个方面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考察,经过初审、中期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调研等环节,最终确定15个项目,进入奖项的终评阶段。
  “法治信访进步奖”设立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第一届进步奖在全国信访机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获奖项目对推动信访工作发挥了有益作用,此次安徽省信访局申报的“创新完善信访听证评议工作机制”项目,在制度设计之初,即借鉴了首届进步奖获奖项目“浙江省海宁市信访局百人评议团制度”的成功经验,在信访听证工作中引入了第三方评议机制。同时,第二届进步奖首次得到中央机构的关注,中共中央台办、生态环境部等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的信访办也参与了评选。可以说,“法治信访进步奖”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对于及时回应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时代要求、推动信访法治化的不断深入开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