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黄石市信访局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务公开

黄石市信访局2019年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9

黄石市信访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二)主要工作职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安排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情况
  4、项目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
  (三)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五、重点专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 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2、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3、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表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表6)
  7、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
  黄石市信访局于2001年12月由原中共黄石市委信访办公室、原黄石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合并组建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管理的正县级机构,2005年5月更名为黄石市信访局,加挂黄石市委信访办公室的牌子。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接访科、综合督察科、办信和复查复核科共4个科室和1个网络中心,同时承担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职能。财政核定我局机关人数28人,现实际在职人数19人,离休1人,退休8人。其他临时人员7人,包括公益岗位1人、聘用人员3人(全职2人,兼职1人),劳务派遣3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住地来访的群众。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务院国家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9、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10、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11、协调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2、总结推广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1、加大对市委主要领导群众来信的办理力度,做好梳理、呈报、交办、督办、回告等工作。
  2、初信初访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3、建立疑难信访事项协调化解工作机制。
  4、落实疑难信访问题工作专项配套资金。
  5、严格执行网络信访满意度测评和通报制度,确保按期办结率不低于97%,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
  6、推动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7、加强部门联动,定期研判信息,控制进京赴省异常上访。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黄石市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4.32万元,比2018年减少483.2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新建黄石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项目的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黄石市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32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和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1037.59万元相比,减少483.27万元,减少了46.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新建黄石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专项支出。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62.77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为实有编制人数减少1人(在职转退休3人,招考录取入职2人)、年度公务员工资晋档晋级、职务调动增资等,致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变化不大。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58.69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因上述编制人数减少和增资原因,一减一增,变化不大。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57.86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增加18.6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转退休人数3人,离休人员调增离休费。

  4、项目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预算项目经费支出总额75万元,其中信访维稳专项经费55万元,解困资金20万。和2018年相比,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500万元,减少了86.96%,主要是减少了新建黄石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5、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5.8万,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耗材,定制购买公务印刷品等;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托管维护等;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2018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总计208.61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1.57万元,主要是购置7台高拍仪及2台电脑。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2万元。按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及参考近两年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2019年业务招待费预算减少0.2万元。

 
  四、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五、
重点专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信访维稳专项经费用于信访工作中多项专门支出,主要包括:三级两会期间维稳人员的住宿、误餐、补助等费用; 信访督察员工作经费(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购买等;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以及保证绿色通道的通畅;市直相关单位进驻市信访局联合接访人员的信访津贴、办公费用、交通费用等;信访服务大厅聘请律师参与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等劳务费用。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要扎实推进依法逐步走访协调化解来信来访群众诉求,维护信访群众合法合理权益,提高群众信访参评率、满意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绩效考核,提高全市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质量,网信占比和“五率”水平持续提高,网上信访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的主渠道,信访事项实现“可跟踪、可查询、可督办、可评价”2019年该项目财政预算55万元不变。








注: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