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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黄石市信访局      时间:2021-09-28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相关其他指标分析

(七)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住地来访的群众。处理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提出的信访诉求。

2、承办国家信访局(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办理或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助或直接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信访工作规定和意见。培训信访干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黄石市信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办信和复查复核科及接访科,下辖1个二级单位市网络信访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按部门三定方案包括下辖二级单位总编制数共18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参公编制5个,机关公勤编制2个。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干部15人,离退休干部12人。

二、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一)

三、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单位年初财政预算收入511.89万元,预算支出数为511.89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510.89万元相比增加了0.2%,基本持平。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511.89万元,实际拨款数为573.17万元,决算支出数为573.17万元。预决算相差11%。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0年收入573.17万元,上年结转数6.26万元,2020年支出578.51万元,年终结转0.92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440.2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88.9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89%;

公用支出51.3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11%;

2020年项目支出138.23万元。

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2.72%,项目支出增加了13.53%。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为在职人数的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一名离休干部去世抚恤费22.28万元拨付是列入了项目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73.17万元,支出数573.17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440.2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88.9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89%;

(2)公用支出51.3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11%;

项目支出138.23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全年收入573.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数6.26万元,支出数578.51万元,年末结转数0.9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实际支出1.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1.54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实际接待1批6人次,共支出0.09万元。

没有发生公务出(国)境支出。

与上年并相比,三公经费总数减少29.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22.43%,公务接待费减少73.56%。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2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58.60万元,减少7.28万元,减少了12.42%。减少原因为在职人数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3.8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公用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相关其他指标分析

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176.19万元,计提累计折旧141.14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8.17万元。

(七)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情况

1.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 加强学习局机关印发的《关于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以及公款出国(境)方面根据规定严格执行。

3. 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发挥积极作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共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本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本单位保证了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实现了部门职能,有效实现了绩效目标。

附:2020年市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信访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具体项目为:

1、“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83.95%。

主要产出和效果:2020年,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呈现出“七个大幅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市受理办理信访事项9172件、同比下降17.2%,来访2668件、同比下降1.19%,网上信访5590件、同比下降26.07%,来市集体访144批次、同比下降1%),阳光信访五率保持较高水平。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2020年市信访局“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三)

2、“解困资金”项目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5%。

主要产出和效果:2020年,该项目共帮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2个,救助慰问“进社区、访民情、解难题”信访群众和其他困难群众40人(户)。

发现问题及原因:与信访疑难积案多样性和复杂性相比,该项目预算资金偏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该项目资金的预算投入。

附:2020年市信访局“解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四)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落实绩效评价管理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规定,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将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优化调整资金支出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公共采购管理制度。